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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硫酸阿托品散属于
A. 含毒性药散剂
B. 复方散剂
C. 含液体成分散剂
D. 含低共熔成分散剂
E. 含浸膏成分散剂
[单选题]薯蓣丸除能调理脾胃外,又能
A. 消肿止痛
B. 益气和营
C. 益中健脾
D. 健脾消食
E. 健脾养血
正确答案 :B
解析:本组题考内科常用中成药的功能。薯蓣丸的功能是调理脾胃,益气和营。加味逍遥丸的功能是疏肝清热,健脾养血。
[单选题]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是
A. 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B. 经营者以咨询费、科研费的名义给对方单位或个人报销费用的
C. 经营者以提供旅游、考察的方式对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给付利益的
D. 经营者销售商品,给付中间人佣金并如实入账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明示方式,如实入账不属于商业贿赂。
[单选题]外感风寒常用的药引是
A. 生姜汤
B. 绿豆汤
C. 蜂蜜
D. 白酒
E. 淡盐水
正确答案 :A
解析:《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所载近800种成方制剂,几乎每一种都记述了配伍引药的内容和服用方法,涉及食物和药物达90多种。对外感风寒或脾胃虚寒之呕吐泄泻等病证,常用生姜、大枣煎汤送服中成药,以增强散风寒、和脾胃之功。故此题应选A。
[单选题]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A.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B.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C.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D. 特殊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正确答案 :C
解析: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单选题]除另有规定外,普通药材的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材
A. 1g
B. 2~5g
C. 10g
D. 20g
E. 45g
正确答案 :D
解析:本题考点是酊剂的质量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含有毒性药的酊剂,每100ml应相当于原药材10g;其他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物20g。
[多选题]能明目的药物有
A. 枸杞子
B. 女贞子
C. 沙苑子
D. 楮实子
E. 菟丝子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根据题意分析各个药物的功效应用,枸杞子,能滋补肝肾,明目,润肺。女贞子,能滋肾补肝,清虚热,明目乌发。沙苑子,能补肾固精,养肝明目。楮实子,能滋阴益肾,清肝明目,利尿。菟丝子,能补阳益阴,固精缩尿,明目止泻,安胎,生津。故本题选A、B、C、D、E。
[多选题]亡阴证的临床表现有
A. 热汗如油
B. 小便清长
C. 虚烦躁扰
D. 呼吸气微
E. 脉象细疾
正确答案 :ACE
解析:亡阴证的临床表现主要有汗出热而黏,口舌干燥,齿燥,唇干焦裂,目窠深陷,肌热,手足温,烦躁不安,舌质红绛而干焦,脉数疾无力。答案B、D多为阳气虚衰的表现。
[多选题]肺阴虚证与燥邪犯肺的共见症状是
A. 痰中带血
B. 口咽干燥
C. 身热恶风
D. 盗汗颧红
E. 干咳痰少
正确答案 :ABE
解析:肺阴虚证的临床表现,常见咳嗽较重,干咳无痰,或痰少而黏,并有咽喉干痒,或声音嘶哑,身体消瘦,舌红少津,脉细无力。阴虚火旺还可见咳痰带血,干渴思饮,午后发热,盗汗,两颧发红,舌质红,脉细数。在肺病常见症状的基础上伴见阴虚内热为辨证要点。而燥热犯肺证的临床表现,常见干咳无痰,或痰少而黏,缠喉难出,鼻燥咽干,舌尖红,苔薄白少津,脉浮细而数。并常伴有胸痛,或发热头痛,身酸楚等症状。一般以肺系症状表现干燥少津为辨证要点。所以肺阴虚证与燥邪犯肺的共见症状是痰中带血、口咽干燥和干咳痰少。故此题应选ABE。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A. 警告
B. 罚款
C. 拘役
D. 吊销许可证
E. 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 第四章第三节(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药品管理法》中没有涉及到人身罚的内容。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药品监管部门没有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 2.资格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暂定或剥夺作出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通道施。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资格罚主要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中的资格罚包括: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撤销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GMP(或CSP)认证证书、撤销其检验资格、责令停产、停业等。另外,《药品管理法》还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从业资格限制,"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还规定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除吊销上述《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文件外,"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3.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财产罚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其形式主要有罚款动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两种。 罚款,是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一种处罚方式,《药品管理法》中运用相当广泛。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禁物品、违法行为工具等强制收归国有的一种处罚形式。以强制手段剥夺违法行为人的财产权,以此达到惩罚目的。药品行政处罚中的没收内容包括没收非法财物(药品、假药、劣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与 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财物等。 4.声誉罚,是指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是行政处罚中最轻均一种,其具体形式上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两种。《行政处罚法》中设置的声誉罚只有警告,是指行政主体对实施了违法行为但情节较为轻微并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相对人的谴责和警告。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中等都有"给予警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