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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中药饮片经营门市部零售罂粟壳的管理中,不正确的是
A. 凭盖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公章的医师处方
B. 可以生用
C. 严禁单味零售
D. 只能凭医师处方配方使用
E. 处方保存3年备查
[多选题]高压液相色谱(HPLC)法能够广泛应用于治疗药物监测(TDM)的主要原因是
A. 灵敏度高
B. 专属性强
C. 样品预处理
D. 操作技术要求高
E. 需要进行方法学的建立
正确答案 :AB
解析:高压液相色谱(HPLC)法能够广泛应用于治疗药物监测(TDM)的主要原因是其灵敏度高,特异性强,重复性均高,可对多种药物同时检测。故选择AB。
[多选题]关于药物溶出速度的影响因素,正确的是
A. 溶出速度与扩散层的厚度成反比,与扩散系数成正比
B. 扩散系数受溶出介质的黏度和药物分子大小的影响
C. 溶出速度与溶出介质的体积无关
D. 溶出速度与温度无关
E. 增加固体的表面积有利于提高溶出速度
正确答案 :ABE
解析:影响药物溶出速度的因素可根据Noyes-Whitney方程分析:dC/dt=kS(Cs-C),dC/dt为溶出速度,k为溶出速度常数,S为药物表面积,Cs为药物的溶解度,C为溶液中药物浓度。上式表明,药物从固体剂型中的溶出速率与k、药物粒子的表面积、溶解度、溶出介质中的药物的浓度梯度(Cs-C)成正比。对于给定的药物,Cs不变。增加药物的表面积S,如微粉化,就可以增加药物的溶出。溶出过程如形成漏槽状态(溶出药物很快转移,C近似为0)有利于溶出。k与温度、扩散层厚度等有关。所以提高温度,搅拌(降低扩散层厚度)可促进溶出。溶出介质的体积小,溶液中药物的浓度(C)高,溶出速度慢;体积大,则C小,则溶出快。
[多选题]下列关于Vd表述正确的是
A. Vd值代表药物透膜转运和分布到体内各部位的特性
B. Vd是反映药物剂量与血药浓度的关系
C. Vd是人体体液大小的一个指标,即实际的体液间隔大小
D. 分布容积越大药物排泄越慢,在体内存留时间越长
E. 与组织亲和力大的脂溶性药物其Vd可能比实际体重的容积还大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表观分布容积(apparent volume of distribution,Vd)指假设体内药物均匀分布时,由血药浓度推算得到的药物分布的体液容积。Vd是表观数值,不是实际的体液间隔大小。多数药的Vd值均大于血浆容积。Vd的意义在于:①Vd值代表药物透膜转运和分布到体内各部位的特性。是由药物的理化性质决定的常数。一般来说,Vd值代表药物在体内分布的范围的广窄,但超过机体容积多倍的Vd值则提示药物在体内某些器官组织高浓度蓄积。与组织亲和力大的脂溶性药物其Vd可能比实际体重的容积还大。除了蛋白结合率极高的药物,分布容积越小药物排泄越快,在体内存留时间越短;分布容积越大药物排泄越慢,在体内存留时间越长。②Vd=D/C反映药物剂量与血药浓度的关系,利用此公式可以计算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应给予的药量(De),以及根据目前血药浓度(Cr)推断体内药物的存留量(Dr)。对指导临床用药具有重要意义。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A. 警告
B. 罚款
C. 拘役
D. 吊销许可证
E. 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 第四章第三节(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药品管理法》中没有涉及到人身罚的内容。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药品监管部门没有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 2.资格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暂定或剥夺作出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通道施。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资格罚主要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中的资格罚包括: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撤销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GMP(或CSP)认证证书、撤销其检验资格、责令停产、停业等。另外,《药品管理法》还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从业资格限制,"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还规定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除吊销上述《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文件外,"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3.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财产罚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其形式主要有罚款动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两种。 罚款,是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一种处罚方式,《药品管理法》中运用相当广泛。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禁物品、违法行为工具等强制收归国有的一种处罚形式。以强制手段剥夺违法行为人的财产权,以此达到惩罚目的。药品行政处罚中的没收内容包括没收非法财物(药品、假药、劣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与 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财物等。 4.声誉罚,是指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是行政处罚中最轻均一种,其具体形式上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两种。《行政处罚法》中设置的声誉罚只有警告,是指行政主体对实施了违法行为但情节较为轻微并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相对人的谴责和警告。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中等都有"给予警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