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大小:
  • 题目总量:
  • 软件属性:
  • 31M
  • 200万+
  • 中文简体
  • 更新时间:
  • 软件评价:
  • 支持平台:
  • PC/手机/网页

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确立内容的是(

来源: 考试宝典    发布:2019-09-01  [手机版]    

导言】考试宝典发布"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确立内容的是("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病案信息技术中级职称考试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在线题库请访问考试宝典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频道。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确立内容的是(  )。

A. 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B.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C. 规范了电子签名的行为
D. 明确了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
E. 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


查看答案 登录查看本科目所有考试题

[单选题]有一患儿胸部透视可见“哑铃状”双极阴影,最可能的医疗诊断是

A. 法洛四联症
B. 粟粒性肺结核
C. 房间隔缺损
D. 原发型肺结核
E. 支气管淋巴结结核

正确答案 :D

解析:胸透见“哑铃状”双极阴影是典型原发综合征的X线征象,应结合病史做出正确诊断。


[单选题]刺激迷走神经可以终止的心律失常是

A. 窦性心律不齐
B.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C. 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D. 心房扑动
E. 心房颤动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根据《中药品种管理办法实施条例》,国家对获得生产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试验数据的保护期是。

A. 10年
B. 5年
C. 3年
D. 7年
E. 6年

正确答案 :E

解析:本题考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任何人不得对该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利用。 自药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获得生产、销售新型化学成分药品的许可证明文件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数据申请生产、销售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许可;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除下列情形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数据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利用。


[单选题]堪称血管成形术之父,1964年首先发明同轴导管的是

A. Andreas Gruntzig
B. Sven-Ivar Seldinger
C. Alexander Margulis
D. Werner Forssmann
E. Charles Dotter

正确答案 :E


[单选题]患儿,女,6岁。4天来反复发热,体温最高为38.8℃,伴乏力、纳差、厌油、呕吐,尿呈浓茶色。查血:ALT1952U/L,TBil80μmol/L。曾多次接种过乙肝疫苗,患者最可能的疾病是

A. 急性重型乙肝
B. 甲型病毒性肝炎
C. 重型戊型肝炎
D. 急性丙型肝炎
E. 亚急性重型乙肝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下列哪种肌病有明显的压痛

A.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B. 强直性肌营养不良症
C. 多发性肌炎
D. 线粒体肌病
E. 先天性肌强直

正确答案 :C


[单选题]根据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的机构是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E.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对患者进行教育的内容有

A. 对问题的发生、发展规律应有正确的认识
B. 自我保健教育
C. 患者、医生、家庭分别在解决问题中扮演什么角色
D. 应珍惜自己的健康,为自己的健康负责
E. 执行治疗方案时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ABCDE均是对患者进行教育的内容。


[多选题]既补肾又温脾的药物是( )

A. 鹿茸
B. 菟丝子
C. 淫羊藿
D. 补骨脂
E. 益智仁

正确答案 :DE



本文链接:https://www.51kaos.com/show/lpv2v.html
  • 下一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患者要求了解疾病情 一般的治疗原则为下述手术命名错误的是:( )据《素问·热论》的内容,与睑缘平行# 结膜面,食肉则复,则为病热,不予缝合# 贴回创面,错开切口,防止粘连 贴回创面,运动障碍、感觉障碍、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感觉症状可有
  • 在线题库
    考试专栏
    @2021-2026 成都不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www.51kaos.com 免责声明 蜀ICP备140260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