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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有关药物表观分布容积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 表观分布容积大,表明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小
B. 表观分布容积表明药物在体内分布的实际容积
C. 表观分布容积有可能超过体液量
D. 表观分布容积的单位是L或L/kg
E. 表观分布容积具有生理学意义
[单选题]毒性表现以损害机体肝肾功能及内分泌系统功能为常见的不良反应是
A. 副作用
B. 特殊毒性反应
C. 急性毒性反应
D. 长期毒性反应
E. 变态反应
正确答案 :D
解析:毒性作用(toxic reaction):毒性作用是指在药物剂量过大或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机体的反应,一般较为严重。毒性反应可以是药理学毒性、病理学毒性和基因毒性。例如,巴比妥类药物过量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抑制是药理学毒性引起的,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脏损害则是由病理学毒性导致的,而氮芥的细胞毒性作用引起的机体损伤是基因毒性所致。毒性表现以损害机体肝肾功能及内分泌系统功能为常见的不良反应称为长期毒性反应。答案选D
[单选题]麦芽的功效是
A. 消食回乳
B. 消食散瘀
C. 消食化痰
D. 消食固精
E. 消食杀虫
正确答案 :A
解析:麦芽来源禾本科植物大麦的成熟果实经发芽干燥的炮制加工品。味甘,性平。归脾、胃、肝经。本品甘平生发,主入脾、胃经,兼入肝经。既消食健胃,尤宜米、面、薯、芋等积滞者;又回乳消胀,用于断乳、乳房胀痛等;还疏肝,辅治肝郁气滞及肝胃不和。功效为消食和中,回乳,疏肝。答案选A
[单选题]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企业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为( )。
A. 3年
B. 1年
C. 不少于5年
D. 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1.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单选题]最宜于肺胃损伤之咳血、吐血的药物是( )
A. 白及
B. 槐花
C. 地榆
D. 大蓟
E. 小蓟
正确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查止血药白及的性能特点。备选药地榆、小蓟、大蓟、槐花均能清热凉血,适宜于血热出血。其中地榆善治下焦出血证,小蓟善治尿血、血淋;槐花善治痔疮出血及便血。惟白及收敛止血,消肿生肌,最宜于肺胃损伤之咳血、吐血。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单选题]孕妇禁用的中药是
A. 淫羊藿
B. 天冬
C. 华山参
D. 滑石
E. 商陆
正确答案 :E
解析:本组题考查孕妇禁用、慎用的中药。
[单选题]境内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格式为
A. ×械注备×××××××××××
B. ×械注进×××××××××××
C. ×械注许×××××××××××
D. ×械注准×××××××××××
正确答案 :D
解析:注册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1械注×2××××3×4××5××××6。其中×2为注册形式:“准”字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进”字适用于进口医疗器械;“许”字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器械。
[单选题]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
A. 6%
B. 8%
C. 13%
D. 15%
正确答案 :A
解析: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3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13%,教学医院应当不低于15%。
[单选题]库外提学说包括
A. 脑、心、肝
B. 生命力、精神力、自然力
C. 气质失调型疾病、形状改变型疾病、结构损伤型疾病
D. 肝、肺、胃
E. 热、湿、寒
正确答案 :B
解析:库外提(力)学说包括生命力、精神力(12种)和自然力(7种)。故此题应选B。
[单选题]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的,应认定为
A.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 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D. 后果特别严重
E. 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 :A
解析:1.本题考查的是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 第三条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