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大小:
  • 题目总量:
  • 软件属性:
  • 31M
  • 200万+
  • 中文简体
  • 更新时间:
  • 软件评价:
  • 支持平台:
  • PC/手机/网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来源: 考试宝典    发布:2019-09-16  [手机版]    

导言】考试宝典发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内蒙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考试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在线题库请访问考试宝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频道。

[单选题]《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A. 医疗机构
B. 妇幼保健机构
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D. 医学科研教学机构
E. 美容美发服务机构


查看答案 登录查看本科目所有考试题

[单选题]医师的临床知识和技能×病人的依从性,等于

A. 治疗效果
B. 非言语交往
C. 技术交往
D. 非技术交往
E. 言语交往

正确答案 :A


[单选题]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传染病是指

A. 鼠疫、霍乱、艾滋病、伤寒或副伤寒
B. 鼠疫、霍乱、伤寒、副伤寒
C. 鼠疫、艾滋病
D. 鼠疫、霍乱、艾滋病
E. 鼠疫、霍乱

正确答案 :E


[多选题]属于慢性紧张型头痛诊断内容的是

A. 单侧性
B. 6个月平均头痛天数≥180天/年
C. 无恶心
D. 压迫感和紧束感
E. 行走楼梯或类似日常活动头痛加重

正确答案 :BCD


[单选题]在自杀的社会学因素中叙述正确的是

A. 高社会阶层者的自杀率最低
B. 独身、离婚、丧偶者自杀率低于婚姻稳定者
C. 国外资料显示,在自杀死亡者中,男女性别比约为3:1
D. 自杀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降低
E. 我国的农村自杀率低于城市

正确答案 :C

解析:总的来说,自杀率是随年龄而增加的,进入老年后上升更加明显,14岁以下儿童自杀死亡者罕见。国外资料显示,在自杀死亡者中,男女性别比约为3:1左右,而我国男女两性的自杀率却是1:1.1。独身、离婚、丧偶者中自杀率高于婚姻状况稳定者,混乱或冲突性的家庭关系自杀率高,关系和睦、气氛融洽的家庭自杀率低。在已婚者中,无子女者的自杀率高于有子女者。社会各阶层的自杀率两侧高,呈"U"字形,失业者、无固定职业者、非技术工人及高社会阶层的自杀率较高。


[单选题]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内容的一项是

A. 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B. 中西医并重
C. 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D. 防病治病
E. 救死扶伤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抑郁发作时的生物学症状群不包括下列哪项

A. 性功能减退
B. 乐趣丧失
C. 睡眠紊乱
D. 食欲紊乱
E. 精力丧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抑郁发作时躯体症状群(生物学症状群)包括睡眠紊乱,食欲紊乱,性功能减退精力丧失,晨重夜轻的节律变化,非特异性躯体症状如疼痛、周身不适等,因此本题选答案E。


[单选题]下列哪项是自杀的素质因素

A. 家庭危机
B. 遗传、人格特征
C. 精神障碍
D. 物质滥用
E. 负性生活事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Mann等提出了一个应激--素质自杀行为模型,应激因素包括精神障碍、物质滥用、负性生活事件或家庭危机等,素质涉及遗传、人格特征等。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应激与素质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单选题]《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A.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B. 医学科研教学机构
C. 医疗机构
D. 妇幼保健机构
E. 美容美发服务机构

正确答案 :E


[单选题]女,25岁,半年前离婚。某日下班后回到家中突然出现强烈的恐惧感,有如大祸临头,同时心悸、胸闷,呼吸困难,有窒息感。全身多汗、脸红、手脚发麻、四肢颤抖。5~6分钟后逐渐平静。最可能的诊断是

A. 恐惧症
B. 急性焦虑症
C. 心理生理障碍
D. 慢性焦虑症
E. 精神分裂症

正确答案 :B

解析:惊恐发作又称急性焦虑症,特点是发作的不可预测性和突发性,发作时常表现为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如心悸,有剧烈的心跳、心慌、呼吸困难、胸闷、四肢发麻等,甚至出现不能控制的发抖出汗。故此患者惊恐万分,似有濒死之感,有时害怕自己完全失去控制而精神失常。发作时间一般是5~20分钟,很少超过一个小时。发作时意识清楚,发作过后有担心再发作的心理。



本文链接:https://www.51kaos.com/show/r70rq3.html
  • 下一篇: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是指 74岁,以"工作中突然出现左肢无力,左侧肢体偏瘫,医德高尚,从未出现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 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等紧急情况时,
  • 在线题库
    考试专栏
    @2021-2026 成都不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www.51kaos.com 免责声明 蜀ICP备140260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