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大小:
  • 题目总量:
  • 软件属性:
  • 31M
  • 200万+
  • 中文简体
  • 更新时间:
  • 软件评价:
  • 支持平台:
  • PC/手机/网页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

来源: 考试宝典    发布:2023-03-28  [手机版]    

导言】考试宝典发布"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医院药学(正高)主任药师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在线题库请访问考试宝典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正高)频道。

[多选题]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不可以采用的方式包括

A. 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B. 邮售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C. 柜台开架自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D. 凭执业医师的处方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E. 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


查看答案 登录查看本科目所有考试题

[多选题]以下所列药品中,适宜清晨服用的是

A. 呋塞米
B. 泼尼松龙
C. 比沙可啶
D. 帕罗西汀
E. 沙丁胺醇

正确答案 :ABD

解析:解析:为避免夜间排尿次数过多,利尿药呋塞米适宜清晨服用(A)。上午为人体生理分泌肾上腺皮质激素高潮,泼尼松龙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适宜清晨服用(B)。忧郁症状晨重晚轻,抗忧郁药帕罗西汀适宜清晨服用(D)。缓泻药作用迟缓,比沙可啶(C)适宜睡前服用;哮喘病容易凌晨发作,平喘药沙丁胺醇(E)适宜睡前服用;C、E均不是正确答案。


[多选题]关于印鉴卡,叙述正确的是

A.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B.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C.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D.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发给医疗机构印鉴卡时,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E.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不通报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

正确答案 :ABCD


[多选题]有关乙胺嘧啶特点描述,正确的是

A. 用于病因性预防的首选药
B. 对恶性疟和间日疟某些虫株的原发性红细胞外期有抑制作用
C. 对红细胞内期未成熟裂殖体无效
D. 对人体血液中配子体有抑制作用
E. 抑制疟原虫二氢叶酸合成酶的合成

正确答案 :ABE


[单选题]经络系统中,同脏腑有直接络属关系的是( )

A. 奇经八脉
B. 十二经别
C. 十二经脉
D. 十二经筋
E. 十五别络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经皮吸收制剂中黏胶分散型的组成部分有

A. 药物贮库
B. 控释膜层
C. 黏胶层
D. 防护层
E. 背衬层

正确答案 :ABCDE


[多选题]Ⅱ期临床试验一般不包括的人群有

A. 老年人
B. 孕妇
C. 肾功能不全患者
D. 心功能不全患者
E. 18岁以下未成年人

正确答案 :ABCE


[多选题]同为β-内酰胺药物,与青霉素相比,阿莫西林的特点是

A. 对G阳性性菌抗菌作用强
B. 对G阴性性菌抗菌作用强
C. 对β-内酰胺酶稳定
D. 对耐药金谱菌有效
E. 抗菌谱广,可口服

正确答案 :BE

解析:阿莫西林属于氨苄西林类,抗菌谱及抗菌活性与氨苄西林基本相同,但其耐酸性较氨苄西林强,其杀菌作用优于氨苄西林,但不能用于脑膜炎的治疗。其特点是抗菌谱广,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杀灭作用,耐酸,可口服,胃肠道吸收率达90%。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不及青霉素,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无效。


[多选题]下列关于临床给药方法的说法正确的包括

A. 糖尿病患者应用不同制剂的胰岛素应在不同时间给药
B.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随时停药
C. 给药间隔应根据药物半衰期来决定
D. 抗菌药一般在症状控制后尚需使用一段时间
E. 长期应用维持量的糖皮质激素,应在上午8:00左右给药

正确答案 :ACDE


[多选题]下列不可以加入抑菌剂的制剂有

A. 脊椎注射的产品
B. 输液
C. 眼外伤及手术用的滴眼剂
D. 单剂量包装的滴眼剂
E. 多剂量包装的滴眼剂

正确答案 :ABCD



本文链接:https://www.51kaos.com/show/xde7yn.html
  • 下一篇: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记入医疗机构药品质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医疗机构药品调配和使用,说法正确的包括乳剂的不稳定表现为( )影响药物蛋白结合的因素有处方审查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工作#
  • 在线题库
    @2021-2026 成都不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www.51kaos.com 免责声明 蜀ICP备14026047号-1